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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分类: | 神经症(恐怖症——对人恐怖);性变态(摩擦癖)1 | 常见问题分类: | 性心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自我成长问题 | 治疗方法分类: | 认知领悟疗法 | 治疗师: | 钟友彬1 | 案例出处: | 《认识领悟疗法》贵州教育出版社1 | 姓名: | 略 | 性别: | 男 | 年龄: | 23 | 教育程度: | 大专 | 社会经济地位: | 机关职员 | 婚姻状况: | 未婚 | 外在表现: | 不敢正视医生 | 表现出的问题: | 病人从1980年15岁一次煤气中毒后,感到自己的眼睛活动“失控”了,眼睛不由自主地注视对方阴部,不论男女。同时感到他的眼神似乎有一种力量,可以使人不舒服、尴尬,断定自己的眼神必定带有“色迷”的意思。担心别人从他眼睛中看出他有“坏”思想,冲动时,还常去拥挤场合触摸妇女的臀部、阴部。为此 内心很痛苦。 | 既往生活史与当前生活情景 | 父亲是农村小学教师,对子女家教很严。祖母和母亲很宠爱他。五六岁时还和祖母同床睡觉,那时祖母近60岁。记得当时对祖母干缩的乳房和阴部感到好奇,曾有多次假装是睡熟后的不自主活动,用手指触摸祖母的外阴和阴道口。当时感到兴奋。10岁前后,偶尔摸索自己阴茎,感到舒服,以后即开始手淫。对手淫,心理负担很大,认为自己体弱都是手淫的结果。 小学期间学习成绩好,读了不少小说。1977年(12岁)进入初中,1979年(14岁)开始对班上一个女同学有好感,但没有接近过。1980年入高中,和那个女同学分开在两个班级。时常思念她,晚上甚至幻想和她接吻、性交,手淫时也想着她。不久,于1980年冬煤气中毒,以后常头痛。1981年即出现眼睛不由自主地注视女人下身的现象。 1980年冬(15岁)曾有一次煤气中毒,但未致昏迷。以后经常头痛,约半年后自愈。1981年开始,感到自己的眼睛活动“失控”了,在面对别人时,眼睛不由自主地注视对方阴部。起初只看女性,约一周后对男性也这样。不论在什么场合如食堂、浴室等公共场所都如此。想不看,但难以克制。不久,发现对方亦觉察到他的注视行为。同时感到他的眼神似乎有一种力量能使被看的人不舒服、尴尬,或做出一些反应,如低下头、转头看别处,或面带怒容,或吐痰表示不满。通过对别人反应的观察,他断定自己的眼神必定带有“色迷”、“勾引女人”的意思。因为对方如果是正派女性,就表示反感、生气;对方如果是风流女性,见到的眼神即表示微笑来响应他。对男性也是如此,他的眼神会使男性想到他对女人一定有“坏”思想。这些都是从别人的表情观察出来的。 上述现象越来越重。心情紧张,上课时不敢抬头,平时更少接触人。当时正在读高中,学习紧张,成绩勉强及格。 1984年(19岁)考入某大学专科。到了新环境,情况稍好些。曾相继和两个女同学要好,但都没有恋爱成功 。情绪不好,整日萎靡不振,怕见到人,不参加集体活动,内心痛苦。 | 心理社会发展历史 | ①先前因素——儿童期、少年期有过多次主动的性游戏,乱伦行为。长大后认识到是极不道德和可耻的行为,非常内疚和自责。 ②附加因素——与祖母同床时间过长。手淫获得快感,对手淫心理负担很大。 ③强化因素——15岁时,第一次用眼睛盯住看别人的阴部,可以令对方不舒服。认为这一行为与先前的不道德行为是一样的,从而紧张内疚,不敢抬头看人。 | 既往健康状况与治疗史 | 1984年,感到自己可能有病了,即到当地医院看病。诊断为强迫症。服多虑平、氯丙咪嗪等药物数月,不见好。 1985年在某医院精神科接受心理治疗。停用药物,把橡皮圈套戴在一侧手腕上,在产生注视别人阴部的冲动 时,用另一只手拉弹橡皮圈数百次。做了几个月,情绪稍安定些,但其他现象没有改变。 | 专家分析、评估与治疗过程 | 这个病人在学龄前儿童时期即有明显的性行为,虽然在性质上属于幼年的性游戏,但却是主动的。在青春期以后因性道德的启蒙使他产生严厉的自责,从而使这个性格腼腆的青少年患了恐人症。在恐人症引起的烦恼无法摆脱时,又出现了挨擦症行为。在行动时可达性乐高潮。这显然是一种性变态行为,是不自觉地用幼年性取乐方式来解除成年人困境的行为。这种神经症和性变态行为在一个病人身上同时发生的例子是极为罕见的。弗洛伊德说过:“神经症是性变态的否定。”(S.Freud: Collected Papers, Vol. 1.1959, p. 280.)意思是说,自我不允许幼儿性行为公开在意识上表现出来,才使用精神防御机制加以化装,成为不带性内容的神经症症状。这个病人兼有两类症状,但都是幼稚的行为。用我的认识领悟疗法使病人认识并领悟到产生各种病态情绪的行为的“内在力量”的幼稚根源,可在短时间内使变态行为得到治愈。 病人自幼性格腼腆、怕羞、任性,自尊心强,很少和别人谈心。自从眼睛出了毛病以后,感到前途暗淡。迫切希望医生能够为他解除痛苦。 第一次会见时间已近一小时,医生未做过多的解释,要求病人下次会见时继续讲他的经历以及患病过程。为了证实别人是否真的看出他眼神中有“色迷”意味,要求他大胆向别人询问。病人表示为难。在医生的鼓励下,勉强答应试试。 3天后第2次会见。 病人按照医生的要求,在3天内询问调查了14个人,男女都有。问他们是否看出来他的眼神有什么异样,都回答看不出来。调查后,对以前信以为真的某些观念开始怀疑,但又认为他们可能没有完全说实话,不十分相信。 病人说,在1984年想到自己心理可能有毛病并开始到医院求治以后,也翻阅了一些心理学的书以及心理分析的书,自认为他的病和童年的精神创伤有关系。主动向医生讲述他的幼年经历并写了详细的书面材料。 第二次会见中,病人叙述详细。会见结束时,医生告诉他,手淫本身没有什么害处,青年人几乎人人都有,只是对它态度不同。如果对它不理解、害怕而形成精神负担,才真正对健康有害。病人对此能理解。 医生还告诉他,他患了恐人症,可以治好,但要和医生合作。另外,偶尔看一下别人的下身阴部也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坏事,不要过多谴责自己。希望他继续向人调查。 5日后第3次会见。 病人又调查询问了一些人,对方都说看不出他的眼神有什么异样,更没有注意到他所看的部位。病人说,经过几次调查,他以前的想法大为动摇了,心情也随之轻松了许多。但仍然发现别人对他做出不满的反应。 医生要求他在发现别人的不满反应时,立即大胆、客气地询问,看看是否和他想的一致,尤其在公共场所。 病人态度较前冷静,已相信大多数陌生人可能看不出他的眼神有“色迷”意味,但对自己看别人下身的行为仍自责。他说,当别人发现他的视线下移时,就会觉察出他是在想看人家的阴部。病人数次提到这个问题,精神负担仍很大。 医生指出,看别人下身这个动作本来是很自然的,不会有人过多地注意,而他为什么如此看重而且不能容忍呢?请他仔细思考。 一周后第4次会见。 病人说他已调查了不少人,没有一个人说看出他眼神异样,因而放心了。这些天来,病情明显好转,见到别人已不那么紧张,别人的“反应”也没有了。“我知道别人看不出来,因为我的眼神可能本来就没有‘色迷’的意思;所以敢于正视别人,不再躲躲闪闪了。”晚上看电视时,用余光看周围的异性,也不去克制了。自评好了60%。只是仍有一个内在力量驱使他去看别人的阴部,为此感到难堪和自愧。 医生嘱咐他继续调查;并重复上次会见时提的问题;要他在幼年经历中找找根源,看是否还有什么内心深处的原因使他如此。 4天后第5次会见。 病人带来详细的书面材料,补充幼年期的一些经历:大约在4岁时,趁父母不在,赤身伏在妹妹身上做性交动作;四五岁时,多次想偷看母亲洗澡;五六岁时,除了前面提到的对祖母的行为外,有一次在邻居家和一个同龄女孩玩耍,双方脱去衣服,他伏在女孩身上,用勃起的阴茎顶触女孩的会阴部;8岁时,曾用阴茎接触小妹妹的阴部并撒了尿;13岁时,和二妹妹“真正”性交了一次,但记得阴茎并未插入阴道。以后不久,便懂得了这些行为是不好的是乱伦行为,极不道德而且可耻。 病人说,他对上述行为一直感到内疚并经常进行严厉的自责。 医生对他能坦率地讲出极为秘密的幼年性经历表示称赞。同时指出,这些幼年性行为都是在“不懂事”的年龄阶段做出来的,虽不是好事,但也不是什么严重错误,不能用成年人的道德准则来评价和谴责。希望他能认真冷静地分析当前的症状和这些经历的关系。 一周后第6次会见。 病人继续向医生报告他向别人调查的情况:现在已经完全相信自己眼神确实没有“色迷”意味,已不怕见人了。 病人对上次会见和医生的讨论写了感想,对自己在幼年期做出的性行为仍持严厉的谴责态度。在书面体会中写道:“应该说,我是一个十足的伪君子,小小年纪就已经干出许多见不得人的丑事。我没向任何人透露过。在别人看来,我是一个老实听话的孩子,很少和别人打架,读书也很聪明。为了让别人保持对我的好印象,我对自己的劣行守口如瓶。上厕所总是用裤子挡住自己的阴部,怕别人说我是流氓,但却偷看别人的阴部……”病人在材料中列举了自己和别人的例子,说明人做了坏事总是会暴露的——小时候,偷摸祖母阴部被祖母发觉并批评了他;和妹妹的事母亲也可能知道了;等等。“一想到此,就非常紧张……我的大脑负担不了这么强烈、持续这么久的刺激,终于找到了眼神这个突破口,把我的内心世界无保留地暴露了出来,让人一看我的眼神便知道我是一个好色之徒。” 医生再一次指出:他之所以内疚和精神紧张是因为他用成年人的道德标准来评价幼年儿童的性取乐行为;要知道,儿童是不懂得性道德的,对儿童的性取乐行为是不能用成年人的道德来指责的。正是因为他老是把儿童时期的性取乐行为看做是成年人的性犯罪而不断地自我谴责,“内心有愧”,才出现了恐人症的种种症状。另外,他对自己的病的那些“病理分析”不过是儿童式的想象,不是科学的解释。——说明他对自己眼神是否带有色迷意味还没有认识清楚。 病人愿意继续思考。 一周后第7次会见。 病人说,他认真思考了医生的讲话,认识到儿童行为不应当过分谴责以后,见了人真正地不害怕了,对两性都如此。另外,要看女人下身的冲动也自然减弱,不加注意了。自评他的病好了90% 医生重复解释道:儿童的性游戏和性取乐行为人人都有,只是在多与少、轻与重方面有所不同。他的表现较别人多而明显,但也是在“不懂事”的年龄做的;年龄稍长(13岁)后,即没有再干。本来,这些行为谁也不加注意。他对儿时的行为过分严厉的谴责是他感羞耻和自罪的原因,而这是不必要的。 两天后第8次会见。 病人提出一个新问题:在1985年开始求医时,用“弹橡皮圈”法治疗无效后,医生让他有意地盯看别人,嘱咐他“越怕见人越去看”。试了几天非常痛苦即作罢。有时在僻静地方盯看女人下身阴部时,曾出现性冲动,甚至阴茎勃起并遗精。他说,自己阅读过弗洛伊德著作,记得弗洛伊德好像说过,少数病人得到性满足后,症状就消失了。于是便想到性交,但没有机会。心想也许“摸一摸”女人能解决问题。从1986年一直到最近,多次在公共汽车、火车上或其他人多拥挤的场合,偷偷地触摸妇女的臀部、大腿甚至阴部,对方有时发觉并表示反感和厌恶。在触摸时,有性冲动甚至排精。这样做了虽然没有消除原有症状,但可产生快感并暂时忘掉苦恼。病人对这种行为并不自责,还庆幸从未被公开揭露过。 自1988年12月21日到12月31日10天内共会见了4次,讨论的内容主要是在公共场所触摸妇女身体的行为。医生首先指出:他对弗洛伊德学说根本没有读懂,而且有很大曲解。弗洛伊德从来没有讲过用性交来治疗神经症,而且对别人强加给他的这种谬论多次提出批驳,斥之为“强蛮的分析”。病人在儿童时期就有窥看母亲裸体、触摸祖母阴部的愿望和行动,并得到过快感。对这些不必指责的幼儿行为过分谴责致使他患了恐人症;患病后陷入焦急、苦恼的困境无法解脱,又不自觉地用幼年方式来解除成年人面临的困境,于是形成了性变态行为。医生进而向病人指出:现在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这些幼儿的欲望和冲动就是那个促使他注视别人阴部的盲目“内在力量”;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这种触摸妇女的行为发生在成年人身上是一种性变态行为,在任何文明社会里都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他对不应当苛责的幼年性游戏极力苛责,但对成人的变态性行为反而不加自责,说明心理的不成熟。应当重新用成年人的态度看待这种欲望和行为,并立即放弃它。 病人愿意好好思考。 过了5天,在第13次会见时,病人说,和医生讨论后,仔细思考,认为医生讲的话很有道理。醒悟到触摸妇女的行为原来是幼儿性行为的再现,要触摸妇女的冲动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不需要有意去克制。自己对这种心理转变感到奇怪。但又说他对这种行为本身还没有感到厌恶。 医生重复讲解儿童心理和行为模式的特点,指出他无意识中的幼年性欲望正是促进他触摸妇女的那种盲目力量的根源。由于触摸行为可使他得到一些幼稚的快感,所以不厌恶它。指示病人要站在成年人的立场上,用成年人的态度来看待这些行为。 病人表示能理解。 第14次会见,也是最后一次会见。 病人非常高兴,要回去工作了。他说:这次来北京治病,没有服用任何药物,只是在医生指导启发下进行自我思考,把三个病都治好了。这三个病是:(1)认为自己眼神有色迷意味而惧怕见人;(2)克制不住地去看别人的下身阴部;(3)在公共场所触摸妇女身体等。在心理治疗中,逐步深入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幼稚性,懂得不应过分用成人的标准来苛责自己幼年性行为的道理,领悟到以前没有意识到的行为动机,所有症状都随之消失了。病人在他的书面治疗总结中写道:“……现在已经认识到,以前对不应谴责的儿童行为极力谴责,但对应当谴责的成年性变态行为却不感到厌恶,真是是非颠倒。站在成年人的角度来看,我以前的想法和行为是多么幼稚可笑啊!” 结束治疗5个月后,接到病人来信,说他对在公共场所触摸妇女身体的行为感到羞耻和厌恶,现在真正体验到自己是一个成年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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