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上海 河南 天津 重庆 广东 广西
  山东 山西 湖南 湖北 河北 江西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四川 辽宁 吉林 新疆
  西藏 青海 宁夏 甘肃 海南 陕西 贵州
  云南 内蒙古 黑龙江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行业新闻 >
海南药品零售分级管理 药店禁“越级”售药
2008-08-20 11:24:05 评论 收藏本文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雪白
 

    新华网海口8月19日电 记者从海南省相关部门获悉,从9月起,海南省将在海口、三亚、琼海等地实行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政策,超出自身资质“越级”售药将受到相应处罚。

  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严禁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

  从今年9月起,海南省将在海口、三亚、琼海等地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企业资质不同,药品经营类别也将不同。

  据记者了解,海南省将按照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类别、药学技术人员能力及经营条件的不同,原则上将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为四个级别。一级零售企业的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二级零售企业的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可以登记销售的处方药(具体目录由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三级零售企业的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与中药饮片;四级零售企业的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与中药饮片。

  其中,禁止类药品是指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疫苗等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出售的药品;限制类药品是指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严格管理的处方药。

(责任编辑:平凡)

 
作者: 来自:新华网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雪白
上一篇:华兰生物建亚洲最大血液制品基地 明年投产<-->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发表评论

声明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免费注册      匿名

1、您可以注册会员发表评论,也可匿名发表评论,但我们会在审核后公布您的评论。我们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内容。
2、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本网部分资料来自网上,如有任何问题,请给我们留言,我们将及时更正。
4、为了方便更多的网友,本网信息如有不准确的地方,请您帮我们纠错
5、您想加入名医堂网站或投稿请联系我们

相关 推荐 焦点
·13个月大女婴患怪病 腹腔黄绿色液体汩
·开药店:寻找“油门”与“刹车”间的
·健康家园--国华近视理疗镜专家论证会
·北京今年为儿童免费接种“麻风腮疫苗
·惠氏奶粉在华20周年 新推营养加培养理
·药监局长:药品管理新规10日公示 审批
·中法两国中医药合作在京签字
·天使阳光中原行启动 爱心救助贫困先
·辉瑞立普妥遭遇仿制 中印制药-龙象之
·收病人红包不算商业贿赂 广东由纪检界
·准妈妈补碘关键时间是孕早期
·孕早期致畸影响“终极排除”!
·怀孕初期性生活,对胎儿有什么害处?
·孕期紧张将会影响后代大脑
·孕妇压力小 宝宝更擅交际
·孕妈咪吃海鱼可减少抑郁
·孕妇不应有的十种心理
·孕妇忧郁严重影响胎儿发育
·4个快乐秘诀 保持怀孕好心情!
·接吻离性爱还有多远?
·10种水果治常见病!(图)
·4种果蔬皮千万不能吃!(图)
·人生最重要十大健康伴侣图
·改善心情10种食物!(图)
·15岁少年强奸30岁邻居
·女性坦言真实房事感受
·熟女最渴望的做爱方式
·女人的性极限
·“性高潮”如何吃出来?
·男人为什么喜欢女人叫床
中国面瘫治疗网
健康咨询热线0371-67215266
冯周琴教授的博客
名医堂制片人崔碧博客
名医堂互动社区-专家帮您解难
点击这里开启名医博客
整形专家苏智勇主任的博客
包振华心理咨询博客
 
张建西心理咨询博客
 
乳腺科专家郭宇飞主任的博客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联系方式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名医堂网 通用网址:名医堂 中文域名:名医堂.中国 名医堂.cn 网络实名:名医堂   豫ICP备05011304号